依据工作需要,我局就《江门市外贸宣传片》改版服务进行揭露收购,欢迎契合资历条件的供货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2.搜集不少于40家要点外贸企业视频材料,前往不少于15家企业拍照生产线及产品状况(含航拍),必要时建立相关拍照场景。
(一)满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才能;具有十分杰出的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人才;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参与政府收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记载;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商应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团队,具有从事同类型项目服务的工作经验。
(二)呼应材料的提交方法。请有意向的供货商向我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路西10号三楼)提交纸质呼应文件一式二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6年6月10日24时。邮寄文件须在截止日期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