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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刊》 刘英基等: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机理、渠道与经验证据

来源:爱游戏电竞app 日期:2023-12-23 19:05:16 浏览量:15次

  原标题:《旅游学刊》 刘英基等: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机理、渠道与经验证据

  (1.河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2.中国旅游研究院,北京 100005)

  [摘 要]文章在系统阐释数字化的经济对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赋能效应及其通过组织、技术与产品创新等渠道的传导效应基础上,以2011—2020年全国除西藏及港澳台之外的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为样本做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1)数字化的经济能够正向赋能文旅融合发展质量,考虑内生性的工具变量回归和稳健性检验后该结论依然成立;(2)数字化的经济对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赋能效应存在着地区异质性特征,东部、西部地区的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效应正向显著,而中部地区的赋能效应为正值但不显著;(3)数字化的经济存在通过组织、技术和产品创新等渠道赋能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传导效应。基于此,文章从培育数字化的经济增强文旅融合发展新动能,打造数字文旅平台健全价值共创机制,深化差异化数字文旅发展的策略,拓展组织、技术与产品创新传导渠道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政策建议。

  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深入发展,遭遇新冠疫情严峻挑战的旅游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大数据、云计算、AI与第五代移动通信等数字技术对推动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释放出了巨大潜能。数据资源、数字技术、数字平台等已成为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产品与服务创新,实现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动能。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2021)指出,要积极地推进智慧旅游发展,深化创新驱动,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如何通过数字化的经济赋能组织、技术和产品创新,推动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已成为焦点问题。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方式也从单点突破向全方面推进转变,单纯的技术应用已不足以满足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现实需要。因此,系统探究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逻辑机理、传导渠道及实现路径,对数字化的经济时代推动文旅融合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备极其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高质量发展是以“满足人民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根本理念,其中“创新”为根本动力,既涵盖微观层面的要素、产品与服务,又涵盖宏观层面的结构和效率;并且需要以“持续”为根本路径,协调优化各种关系[1-2]。文旅融合是文化、旅游业及相关要素相互渗透、交叉、叠加,最终融合为一体,形成文旅新业态的动态过程;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则强调在文旅融合发展形成新业态过程中,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通过文化与旅游业相互渗透、迭代与融合发展促进新业态结构、效率与品质持续提升。文化的内涵与属性赋能旅游更具有魅力,旅游业为文化创意、传播、传承与弘扬提供了物质载体,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已成为新时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法和抓手[3-4],也是实现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内容[5]。实现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一定要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社会化推动、全民参与、政府规划引导,真正的完成“以文塑旅、以旅彰文”[6]。数字化的经济对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驱动作用,同时体现在需求端和供给侧[7],随着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的持续提高,人们不仅要求更多的文旅融合产品与服务供给,而且追求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消费需求[8]。因此,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形成的新业态、产品与服务品质提升是实现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关键内容,其核心构成包括资源组合与配置效率提高、要素结构升级、产品与服务创新、新业态发展动能培育等。在新时代的消费需求与数字技术推动下,文化与旅游业通过相互渗透、交迭、耦合与重组等融合发展催生了新产品、新服务和新业态,单纯的文化与旅游协调、耦合无法体现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趋势[9]。为此,本文选择“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作为研究主题,系统探究包括资源组合与配置效率提升、要素结构升级、产品与服务创新、新业态品质培育等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内涵构成及实现机制。

  数字经济赋能是指通过数据获取、数据分析和数据运用,推动价值创造及能力提升,实现特定系统的要素重构、能力获取、产品迭代[10-11],促进系统整体能力提升和实现价值创造的过程[12-13]。在构成维度上包括:一是数据资源通过“数据+算法+算力”创造新要素价值[14],具有非常明显的产品迭代与价值创造功能[15-16];二是数字技术通过提供数据分析、预测和决策能力,促进产业高效率发展[12];三是数字平台连接价值共创主体,优化决策流程,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实现价值创造[17-18];四是数字治理对防范技术、市场、价值观念与模式创新风险等具备极其重大作用,提升价值创造能力[19-21]。数字化的经济能够从多维度、多层面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首先,数字化的经济赋能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供求时空错位问题,实现要素、产品与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精准衔接[22]。数字化的经济赋能为文旅融合的资源采集、保护与应用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并从组织管理、技术与产品营销等方面为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新机制、新途径[23-24]。其次,通过数据资源和数字平台对文物、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展示,实现共享与交换,政府、企业、居民和游客能够对文旅融合发展实现价值共创[25]。第三,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文旅融合新业态的供给侧和需求端,为供应者和消费的人提供连接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26]。第四,运用数字技术、数字平台促进“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能够让文旅资源“动”起来,让文化空间“活”起来,从而更好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文旅融合、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和数字经济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已有研究多将数字经济视为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的手段,而对其赋能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逻辑机理、传导渠道及实践路径的系统研究较为少见,更缺乏相应的计量分析。为此,本文拟系统探究数字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逻辑机理与传导机制。采用全国除西藏及港澳台之外的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赋能效应,并从组织、技术和产品创新3个渠道检验数字经济赋能的传导效应,拟打开数字经济赋能文旅融合发展的“黑箱”,为数字经济时代有效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1.1 数字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逻辑机理分析

  首先,数字经济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通过数据资源、数字平台实现知识、信息、价值的共创共享和要素、产品与服务的供求精准衔接,促进资源组合与配置效率提升是数字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数字经济为实现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资源、信息、技术和人才低成本集聚、整合提供了关键动力,既能够为文旅融合发展形成的新产品与服务的消费的人提供基本信息支持和交易服务,也能够满足更高阶文化旅游消费者的知识、文化体验需求。例如“一部手机游云南”全域旅游智慧平台,利用数字技术和移动网络,建构了政府、旅行社、景区与游客之间的互动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了景区电子门票系统,将购票、开票实现了线上同步化,使服务更直接和优质,其价值共创效能也实现了规模化落地。智慧旅游数字平台能够促进文旅融合产品研发设计者、生产者、服务者和消费者通过虚拟空间集聚实现价值共创,不仅促进文化与旅游资源、设施、服务深度融合产生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网络效应,也能够实现供给侧的内容创意与需求侧的变动趋势精准衔接,有效推动了资源组合优化与配置效率提升[31]。

  其次,数字经济促进了要素结构升级。数据资源是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也是数字经济的基本要素,随着市场空间和消费规模扩大,数据资源的产出效应呈指数增长趋势,并呈现明显的边际报酬递增特征。产品与服务供给、消费者交易记录等数据资源通过抽象化提取形成新的生产要素,具有可再生性和重复利用性特征。数据资源赋能突破了文化与旅游的生产消费同步、结果无形与不可储存的记录障碍,提升文旅融合发展中的要素融合效率,降低了文旅融合发展的要素结构升级门槛。数字经济在提供数字设施、数据资源等新型生产要素的同时,也促进了文旅融合发展要求的设施设备、技术等要素智能化,促进了文旅融合发展的要素结构升级,为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注入持续动力。例如随着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AR)、增强实现(augmented reality,AR)和5G等数字技术、设施的广泛使用和对文化与旅游业的渗透,不断创造各类数据资源要素,催生文化与旅游融合新要素结构持续升级,传统的文化、旅游资源在数字经济赋能下“活起来”,推动了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第三,数字经济加速了产品与服务的迭代创新。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容是新产品与服务的迭代创新,新产品与服务能够提升消费者的沉浸感、真实感,有效实现文化传承、保护与弘扬等高质量发展目标。数字经济赋能效果取决于算力、算法的突破程度,大数据和算力、算法进步为文旅融合发展新产品与服务迭代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撑。数字经济能够促进新产品与服务供求精准衔接,将优良历史传统文化以更丰富、更生动的形式展现出来,提升游客参与度、满意度,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如北京市昌平区在“2022文旅商圈AR艺术嘉年华”活动中,利用高精度地图、高效空间计算能力和AR技术构建了3D虚拟数字沉浸式世界,实现了数字文旅的产品迭代创新,游客能够运用“华为AR地图”或“星光巨塔”App现场实现AR实景导航、多人AR互动对战、虚拟融合拍照等沉浸式体验。

  第四,数字经济推动了新业态高品质成长。数字经济带来的新技术、新政策范式,为文旅融合发展的新业态价值链整合提供了新契机。数字技术、数字平台能够推动新业态及其价值链实现整合与持续升级,改变传统的“重建设、轻环保、重逐利、轻责任”的观念,转向软硬件兼顾、效率与效益同步的协调发展新理念[32]。数字经济赋能实现了产业发展模式转向“互联网+”“+互联网”“文旅+科技”“智慧文旅”等新业态模式,成为推动文旅融合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的重要动力。如VR智慧旅游、数字文创、掌上互动等都是利用旅游大数据、智慧旅游平台等,通过数字技术融入场景科技新手段,赋能文旅融合发展中的产品创意、设计开发与生产工艺创新,形成文旅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并实现新业态的持续高品质成长。数字化的经济赋能可以促进资源、要素、产品、服务的整合与重塑,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形成的新业态及其价值链的高品质发展。

  组织创新、工艺创新与产品创新为知识生产、应用及技术创新提供了物质基础,是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的主导动力[33-34]。实现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组织、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其中,组织创新是改善经营管理、改进生产技术以追求规模经济效益的物质载体;技术创新是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范围经济以拓宽产品与服务领域的核心动力;产品创新是引领文旅产业发展潮流、采用新商业模式、满足多元多层次消费需求的关键能力[35]。组织、技术与产品创新已成为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构成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传导渠道。

  首先,组织创新的传导效应。数字化的经济为组织创新提供内生动力,促进文旅融合发展主体基于组织创新进行跨行业交流与合作,消除了文旅融合发展中的信息孤岛现象。组织创新能够助力文旅融合发展主体适应环境、战略和技术创新,实现文旅融合发展主体的组织结构扁平化,打破信息壁垒,形成更具包容性、渗透性和开放性的合作架构来突破组织惯性[36]。数字经济为组织创新提供了驱动力量[37],通过组织结构扁平化、柔性化、无边界化以及虚拟化创新,促进了文旅融合发展中的要素、产品供给与需求的精准衔接[38],为数字经济赋能新产品与服务质量、新业态品质提升提供了基本传导渠道。例如杭州智慧文旅服务平台作为面向服务架构的集成化数据共享平台,既整合了传统旅游服务网点和文化旅游部门资源,也实现了跨部门应用场景叠加,提升文化与旅游部门的公共服务对接能力与组织韧性,优化了文旅融合发展过程中的组织结构与适应能力。传统的文旅融合发展痛点正在成为组织创新促进的文旅融合发展的数字化起点,组织创新提高了信息交流效率和资源整合能力,推动了业务流程再造,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和文旅融合发展形成的新产品、新业态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次,技术创新的传导效应。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够储存并计算海量数据,对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需要的要素、技术、服务等跨时空互联互通和精准匹配提供了技术支持[39]。数字化的经济提供的数据分析、预测和决策能力等赋能产品设计、服务决策和供应链管理等,这些技术创新有利于文旅融合发展主体快速应对生产精准化、市场供求之间错综复杂的动态变化过程,从服务、管理和营销等方面迅速做出反应,实现文旅融合发展中的要素、产品与服务的供给与需求精准衔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催生文旅融合发展形成高品质成长的新业态、新模式。如2018年,故宫博物院为满足游客的个性化游览需求推出了“玩转故宫”小程序,2021年升级为“智慧开放”项目,依托数字经济进行技术创新:一是通过AR、全景技术创新,突破了全景故宫参观的时空限制;二是通过智慧地图服务创新,利用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s,GPRS)导航和基于位置的服务(location based services,LBS)定位技术为游客提供了精准位置服务;三是通过AI交互技术和专属导游服务创新,结合故宫知识图谱数据实现了精准互动和文化知识传播。

  第三,产品创新的传导效应。数字经济增强了文旅融合发展的供应链连接、协同和价值创造能力,重构了供给侧新业态的生产组织、资源组合和产品供应方式;在需求端聚焦消费者价值,实现交易便利化、体验场景化和交互动态化,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中的产品与服务创新,催生高品质成长的新业态模式。数字经济赋能了文旅融合发展中的资源联结优势,凸显了新产品的文化价值,通过产品创新推动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40]。如华强方特作为国内主题公园的最大运营商,积极探索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文化为根本,打造出了方特梦幻王国、欢乐世界、东方神画和水上乐园等主题乐园项目和特色品牌。数字化的经济打破了文旅融合发展的产品创新与服务消费的时空束缚,使消费者能随时随地体验丰富多样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新产品模糊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普适关系,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与需求进行自主选择,甚至进行反向产品创新[41]。数字化的经济赋能产品创新以及融合途径发生颠覆性改变,并形成反馈机制提升发展质量,持续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为了检验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的逻辑机理,构建反映赋能效应的面板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基准模型设置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2021)指出,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与旅游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包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要素结构升级、加强产品与服务创新和培育新业态成长品质等内容。实现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既要讲好中国文化故事,满足群众想要的文化旅游产品市场需求,更要传播中国文化,通过优质产品吸引已有的“有文化的旅游者”,基于供给创新和政府支持“生产”出更多的“有文化的旅游者”[30]。为了系统测度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本文构建了包含政府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及其融合指数的综合指标体系(表1)。为消除指标量纲差异,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采用极值法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运用熵值法来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各地区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最终得分。

  尽管学术界对数字化的经济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由于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内涵、统计方法不够完善,尚未形成成熟的测评指标体系。本文借鉴已有关于数字经济指标体系的研究[42],构建包含数字基础、数字技术、数字应用等3个维度的综合指标体系(表2)。该指标包括基础设施、创新要素、信息传输、技术应用、智能程度以及生活应用等,充分体现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程度,能够实现对我国不同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精准刻画。在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的基础上,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和熵值法求权重,进行降维处理,通过加权平均法得到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指数。

  为了系统检验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赋能效应,减少遗漏变量对回归分析结果的干扰,选择以下控制变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选择人均生产总值作为代理变量(PGDP);公共交通服务能力,选择各地区公共交通客运量作为代理变量(PT);支付模式变革,选择各地区移动支付规模作为代理变量(PAY);创新能力,选择各省份专利申请数(PA)和知识生产能力(KPC)作为代理变量;公共网络服务供给,选择各地区IPv6千兆宽带用户数作为代理变量(IPSS)。

  基于数据的可得性、连续性原则,选择除西藏及港澳台外全国30个省份2011—2020年的面板数据为样本,涉及价格的变量指标以2011年不变价格为基期进行调整。数据来源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年鉴》《第三产业统计年鉴》及各省份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各变量的简单描述性统计见表3。

  首先,运用基准回归模型,在不考虑变量内生性问题情况下,通过Hausman检验,选择Stata 16.0软件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表4列(1)报告了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赋能效应回归分析结果。数字经济发展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下显著为正,这表明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具有正向赋能效应,能够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验证了H1,符合现阶段多数文化旅游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推动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实践趋势。

  注:括号中的数字为t统计量,*、**、***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

  在控制变量方面,地区人均GDP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为正值,表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公共交通服务对文旅融合发展的回归系数为正值,但不显著,这说明公共交通服务在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中的作用有限;支付模式变革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回归系数为正值,但不显著,说明尽管移动支付能够促进旅游消费便利化,但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尚未起到显著作用;有效专利代表的创新能力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值,符合创新驱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预期;知识生产能力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回归系数为正值,但不显著。其原因在于,知识生产投入的作用效果具有滞后性,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的作用尚未发挥出来。公共网络服务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值,能够有效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

  其次,采用工具变量法进行内生性检验。选择各地区电子商务销售额(regional e-commerce sales,EC)为工具变量。电子商务是借助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等通信技术进行的商务贸易或商业事务,数字技术对电子商务发展具有直接相关性作用,但是电子商务销售额的增加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并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本文选择各地区电子商务销售额作为数字化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工具变量。根据表4列(2)和列(3)的基于工具变量法的内生性检验结果显示,第一阶段电子商务对数字化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且F值大于10,这说明所选择的工具变量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列(3)中的第二阶段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回归系数与基准回归结果基本一致,这说明在考虑内生性问题之后,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依然具有显著的直接赋能效应,验证了基准回归结果的有效性。列(3)中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与基准回归分析结果基本一致。

  第三,通过替换核心解释变量以及增加控制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一是采用数字普惠金融指数(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 index,DIFI)作为替代核心解释变量,该指数是由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利用数字普惠金融的海量数据编制而成,从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3个维度来构建指标体系,同时具有纵向和横向的可比性,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地区数字经济发展程度。表4列(4)中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回归系数在5%显著性水平上为正值,替换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与基准模型的结果基本一致。二是增加文化制造业研发经费支出(R&D expenditure,EXP)和高技术从业人员占比(proportion of high-tech employees,PHE)作为控制变量进行检验。表4列(5)中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发展的回归系数在5%水平下显著为正,增加控制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与基准模型结果基本一致。说明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具有显著的直接赋能效应,且这种效应具有稳健性特征。列(4)和列(5)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与基准回归分析结果基本一致,说明稳健性检验有效。

  为深入分析数字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地区差异性,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发布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现将我国的经济区域划分为东部(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①(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三大地区。引入数字化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地区虚拟变量的交互项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

  注:括号中的数字为t 统计量,*、**、***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

  数字经济与地区虚拟变量的交互项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回归系数在东部、西部地区均显著为正值,而中部地区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为正值,但不显著。这说明,东部、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具有正向赋能效应,而中部地区的正向赋能效应尚不显著。究其原因,东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互联网与数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市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文旅融合发展已经进入创新驱动与数字驱动阶段,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具有稳定的正向赋能效应;对于中部地区而言,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山水景观资源丰富,文化与旅游业的融合处于快速上升时期,处于管理驱动阶段,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促进作用明显,数字经济尽管开始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产生正向作用,但其效果尚不明显;西部地区的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进程相对于中、东部地区而言,较为落后,但拥有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文旅融合发展处于要素驱动与市场驱动阶段,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驱动作用刚起步,能够为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更加丰富、高效的资源整合与市场途径,因此,数字经济对西部地区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作用呈边际效应递增态势,具有显著的正向赋能效应。

  控制变量回归结果也能够印证上文对数字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的地区异质性特征。东、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呈显著正向促进作用,西部地区尚不显著;支付方式变革的作用均显著为正;代表创新能力的有效专利均呈显著正向作用,知识生产呈正向作用,但不显著;互联网公共服务供给对各地区的文旅融合发展质量呈正向作用。

  为了验证数字经济通过组织、技术和产品创新等渠道推动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的传导机制,将数字经济作为调节变量,将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作为传导因素,对数字经济发展与传导因素的交互项进行检验。在式(1)的基础上构建以下模型进行检验:

  式(2)中,Mit为传导变量,包括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Indexit×Mit为数字经济发展与传导变量的交互项,控制变量的选择与基准模型一致。

  首先,组织创新的传导效应检验。为了深入探究数字经济能否通过赋能组织创新推动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选择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联合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创新创业管理研究中心编写的历年《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中的组织获取知识的能力(ability to acquire knowledge,AAK)作为组织创新的代理变量。表6中列(1)的回归结果显示,数字经济、组织创新及其交互项对文旅融合质量的回归系数分别在1%、5%和1%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既有直接赋能效应,又具有通过调节组织创新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传导效应。在控制变量方面,回归分析结果与前文的计量结果基本一致,不再赘述。

  注:括号中的数字为t统计量,*、**、***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

  其次,技术创新的传导效应检验。技术创新是推动文旅融合发展的产品、服务与管理质量提升的动力来源。由于创新资源、创新能力是文旅融合发展中技术创新供给的限制性因素,为了深入探究技术创新在数字经济赋能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中的传导效应,选择各地区研发投入与技术改造经费支出(R&D investment and technical transformation expenditure,ITTE)为技术创新的代理变量。表6中列(2)的回归结果显示,数字经济、技术创新及其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分别在1%、5%和1%水平下显著为正,表明数字经济能够调节技术创新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高,技术创新的传导效应正向显著。

  第三,产品创新的传导效应检验。数字经济时代的文化旅游产品创新通过对生产与消费的时空衔接,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为了系统探究产品创新在数字经济赋能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传导效应,选择各地区文化与旅游产业国内专利授予数量(number of domestic patents granted in the cultural and tourism industry,PG)作为产品创新的代理变量。表6列(3)的回归结果显示,数字经济、产品创新及其交互项对文旅融合质量的回归系数均在1%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产品创新具有显著的传导效应,数字经济能够通过调节产品创新推动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

  本文在系统阐释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赋能效应及其通过组织、技术和产品创新等渠道的传导效应基础上,构建了文旅融合发展质量和数字经济发展指标体系,选择了2011—2020年全国除西藏及港澳台之外的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为样本进行了实证研究,初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具有正向赋能效应,该结论在基准回归、工具变量回归和稳健性检验中均得到验证。二是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赋能效应存在地区差异性特征。东部地区得益于数字经济相对发达能够享受其(数字经济)发展红利,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快速成长,数字技术赋能效应呈现边际效果递增态势,而中部地区的数字经济赋能态势尚待增强。三是通过建构“数字经济-组织/技术/产品创新-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传导渠道,发现数字经济能够通过调节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等传导渠道正向促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上述结论对数字经济时代科学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首先,地方政府和文旅部门要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战略,系统培育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各地区结合资源禀赋优势,以提高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为导向,加速数据资源、数字技术、数字平台、数字治理等对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赋能程度。一方面,系统优化数据资源对文旅融合发展的新要素培育、产品与服务创新、资源组合效率的赋能机制;另一方面,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进步和数字治理能力提升,促进旅游设备、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设施的智能化、网络化,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实现要素供给精准化、生产过程高效化、产品服务高端化与新业态品质化,系统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其次,搭建数字文旅平台,优化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共创机制。结合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基础,科学搭建数字文旅平台,健全文旅融合发展的价值共创体系,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机制。一是拓展数字技术、数字平台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同文化、旅游业的深层次地融合,针对文旅融合发展特征、趋势及要求,打造科学、专业的资源组合、要素供给、产品与服务交易平台,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技术与产品创新基础。二是完善数字文旅平台的价值共创机制。以智慧旅游的快速发展为契机,搭建数字文旅平台,为文旅融合发展的要素精准供给、生产工艺创新、文旅产品创新与新业态价值链整合提供价值共创体系。引导文旅融合发展主体进行资源、技术、产品与服务的渗透与协同,助力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

  再次,结合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效应的地区异质性特征,实施差异化的数字文旅发展战略。数字化的经济对东部、西部地区的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作用显著,而中部地区未发挥出显著的赋能作用。对中西部制定税收优惠和财政政策加速数字化的经济健康发展,强化数字文旅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中西部地区培育数字文旅高端人才,消除地区间的“数字鸿沟”;优化中部地区数据中心布局,深化中部地区数字文旅发展战略,加大中部地区数字文旅发展的技术、平台与治理等投入力度和管理创新;科学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建设,促进东、中、西地区数字经济实现区域协同发展。以推动数字文旅发展为契机,加强对数字文旅人才、技术的支持力度,优化文旅人才、技术结构,推动各地区实现文旅融合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第四,培育组织、技术与产品创新优势,拓展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传导渠道。一方面,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与数字化的经济发展态势,优化数字经济推动组织、技术与产品创新的整体效能,积极发挥组织、技术与产品创新对文旅融合发展质量提升的传导效应;另一方面,拓展数字经济在文旅融合高水平发展领域的应用范围,加强数字经济对文旅融合发展中的资源组合与配置、要素结构升级、产品与服务设计、新业态品质提升、市场宣传与推广、文化保护与传承等的渗透与作用程度,提升数字文旅发展能力,拓展数字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的传导渠道。

  本研究尚存在以下有待拓展之处:一是文旅融合发展质量的测度方法和指标体系相对单一,如何完善测度工具及方法,优化指标体系,是下一步研究有待深化的内容;二是从价值链层面分析,文旅融合发展包括互动延伸型、整合重组型、相互渗透型和业态创新等多种融合模式,下一步将区分不同类型模式的融合发展质量进行系统分析;三是基于数据来源限制,对数字化的经济赋能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研究单元为省级地区,未来研究有待于拓展到市域范围或者旅游企业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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